ISO14001认证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 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企业申请ISO14000标准认证审核条件及需提交资料
一、 ISO14000认证审核条件
1、 申请方应已建立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运行良好。
2、 申请方本年度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无严重超标排放情况。
二、 ISO14000认证中申请方应在预定的认证审核日期的一个月前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简介;
2、认证申请书;
3、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监测报告及《申请认证组织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 地理位置示意图;
6、 区域平面示意图;
7、 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出示意图;
8、 "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表);
9、 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应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清单以及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10、 环境管理体系概述,包括:体系覆盖范围、体系运行时间、运行成效、内审及管理评审时间等(打印件)。
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的七条关键原则
经充分协商,ISO/TC207对制定ISO14000系列标准规定了七条关键的原则:
①ISO14000系列标准应具有真实性和非欺骗性;
②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和信息应意义准确,并且是可检验的;
③评价、实验方法不能采用非标准方法,而必须采用ISO标准、地区标准、国家标准或其它技术上能保 证再现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④应具有公正性和透明度,但不应损害机密的商业信息;
⑤非歧视性;
⑥能进行特殊的有效的信息传递和教育培训;
⑦应不产生贸易壁垒,保证国内、国外的一致性。
ISO14000系列标准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贸易壁垒
ISO/TC207在制定ISO14000时的指导思想之一是:“不增加并努力消除贸易壁垒,无论对环境好还是环境差的地区”。
客观上ISO14000系列标准统一了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使那些以此制定贸易壁垒的国家有所收敛;标准要求各国公开其有关体系、产品标准和认证方法,为其贸易伙伴提供条件,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另一方面,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又是另一种壁垒,它对那些信息不通,行动缓慢的国家和组织将造成实际上的贸易障碍。 各发达国家对ISO14000系列标准持积极态度,在标准尚为草案时就开始了试点认 证工作;发达国家也以环境为借口向发展中国家提出了要求。 因而,发展中国家要摆脱其受控制的地位就必须迅速着手开展ISO14000实施工作。 从这一意义上说,ISO14000的认证是通向未来国际贸易市场的通行证。
事实上,环境问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明显中的地位日益明显,环境已与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因素联结起来,形成了严重的技术贸易壁垒。这种壁垒是各国为保护其国内人民和国内市场而刻意制造的,是近期内难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