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认证咨询|可以使用远程审核方法进行的审核类型说明

应对措施—修订版 7
远程审核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认证机构可在下列客户现场使用远程审核方法进行审核:
— 制造现场(包括扩展的制造现场)
— 外部支持场所
可以使用远程审核方法进行的审核类型:
— 初次审核(第1阶段准备评审和第2阶段)
— 在进行第2阶段远程审核时,证书的有效期应不得超过12个月(证书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减1天)。随后的审核将是再认证审核。
— 如果第2阶段审核是远程进行的,并开具了符合证明函(LoC),则将后续的第2阶段审核人日最多减少50%是不允许的(参见IATF规则第5版5.14.3 和 5.14.4)。
— 监督审核
— 再认证审核
— 转移审核
— 特殊审核
认证机构应遵循如下所述的远程审核原则:
— IAF ID 12(远程评估原则)
— IAF MD 4 (使用ICT进行审核/评估)
— 附件A – IATF远程审核要求
远程审核人日计算
根据IATF规则第5版第5.2条,远程审核的持续时间应等同于现场审核。
认证机构应按总审核人日的10%计算,但不超过四(4)八(8)小时,并利用该时间完成远程审核所需的额外审核策划步骤(详见附件A - IATF远程审核要求,第1.7条“IATF远程审核前的策划步骤”)
自2022年4月1日起,由于需要时间来检索和显示信息、联系必要的参与者、解决任何技术问题、以及允许休息以避免屏幕疲劳,认证机构应将审核人日增加百分之五(5%),以确保审核过程的有效及稳健(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附件A – IATF远程审核要求,第2.0 -2.9 条“ IATF 远程审核期间”)。
增加的审核人日应不少于(一)1小时。增加的审核时间应在使用了所有允许的减少后确定,并根据 IATF 规则第 5 版第 5.2 条四舍五入后确定。
远程审核策划
认证机构应根据特定的审核类型,遵守IATF规则第5版第5.6条中定义的成立审核团队的所有要求,以及第5.7条中关于审核策划的所有要求。
认证机构应有一个过程来评估及选择IATF 16949第三方审核员,确保其有能力使用必要的技术进行远程审核。远程审核只能由有资质的IATF 16949第三方审核员进行。
认证机构应要求客户提供以下与COVID-19疫情相关的信息,作为制定审核计划的输入:
a) 客户停产的时间长度,如适用;
b) 启动验证策划/识别的风险等(在中期停产后 [超过 1 个月],包括跨不同区域的运行);
c) 采取任何特别措施;
d) 资源丢失(永久或临时);
e) 法规或操作条件(包括操作员安全)的更改;
f) 现场顾客清单,识别哪些是可操作的,哪些是不可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