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收费说明
1、初次申请认证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1 申请费 1000 元(对申请书的复议及扩大范围的申请不收费)1.2 审核费:包括初访(根据需要),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费是按所需人/日收取,每1人/日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 元。

1.3 审定与注册费 (含证书费) 2000 元,如需加印证书,每证另收费 50
元。
1.4年金(含标志使用费) 2000 元,每年交纳一次
2、监督审核与重新注册审核
2.1监督审核:认证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认证中心将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不少于 3 次的监督审核,两次监督审核的间隔期不超过1年,第一次监督审核在初次认证 6个月内进行。每-次监督审核费为初次审核费的 1/3.
2.2重新注册审核: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审核费用按初次审核费的 80%收取;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按初次审定与注册费的 50%收取,年金不变,免收申请费。
2.3 验证与复审:对审核中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的现场验证不再另外收取费用,对审核中没有通过现场审核而重新提出认证申请时,免收申请费,审核费按原费用 60%收取,其它费用不变
3、几种情况的说明
3.1 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现场情况正常,危险、危害因素不是十分复杂的企业。
3.2 审核现场分散在二个以上城市时,每增加一个城市,加收 2 个人/日最多加收 10 个人/日。
3.3 对于钢铁、矿山、石油化工、制药、建筑、交通等生产、施工或服务过程中危险、危害因素及现场情况较为复杂的产业,按 1.2 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提高 10一50%,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3.4 扩大认证范围时,对要求单独进行审核的审核费按 1.2 标准同档次收取,申请费免收。对要求在年度监督审核时进行的可按 1.2 审核费收取标准同档次加收 20-50%。申请费免收,审定与注册费和年金不再重复收取,其后的监督审核费合并收取。证书费每证 50 元。
4、收费方式
4.1申请费应于认证合同签署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
4.2审核费应于认证合同签署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 30%,其余部分应于现场审核前 30 天支付
4.3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 应于证书领取时支付
4.4 年金(含标准使用费):第一笔年金应于领取证书时支付,第二笔以后年金应于每个注册年度开始时 30 天内支付。
4.5 监督审核费应于每次监督审核开始前 30 天支付。
4.6由于申请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时,费用经双方协商后另外支付4.7 审核员在进行初访、现场审核 (包括验证、初审及监督审核) 时发生的食宿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申请认证方支付或在申请认证方处实报实销 (审核员个人差旅或审核补助由认证中心支付)。
5、说明
5.1 在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调整时认证中心将保留调整费用的权力,并及时
向申请认证方通报费用变动情况。5.2 按国际惯例咨询需与认证分开,咨询费为认证费的 2至3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