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认证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1.概述
1.1本程序描述了申请者向CEC申请办理的流程及要求。
1.2核心服务项目对所有申请者对外开放,没有任何额外财务或其他要求。
1.3市场部负责审理申请。
2.应用
2.1申请注册条件
2.1.1具备很明确的诉讼地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文档(如生产许可等)。
2.1.2依据主要用于规范建立文档化的质量认证体系。
2.2申请者应向CEC递交1份包含法定代理人准许宣布申请表格(申请表格的格式应当由CEC给予),在其中最少一般包括:
1)验证申请范畴;2)申请者同意遵守验证要求同时提供创建所需要的信息内容;3)申请者简介,如组织的特性、名称、地址、诉讼地位及相关的人力和现代信息技术;4)管理模式及其主题活动的基本信息内容;
5)删除建议的认证标准规范或其它参考文件信息说明。
2.3当场创建前,申请者需提供所需要的质量手册和有关文件。
3.申请审理
3.1市场部接到申请注册审核后,应进行核查,再决定是否接受和通告申请者。
3.2申请一经审理,即视为申请者全过程核心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始终遵守验证的相关规定;
2)为创建、监督、再度评价和举报解决作出必要分配,包含核查文档、明确进到全部领域、浏览全部记录(包含内部审计报告、消费者投诉和改善对策记录等)和浏览人员;
3)仅就批准范畴作出声明;
4)在公布验证结果时,不得损害核心信誉。不得发布核心认为具备误导性或未授权的申明;
5)当验证被暂停或撤销/取消时,涉及到验证具体内容的宣传应暂时停止,并按照核心要求退回全部验证文档;
6)只有验证才能用来证明其管理模式满足特定规范或其它参考文档,验证不能用来暗示其产品或服务已获得核心批准;
7)确保证件、标记和报告或报告的任何部分没有以误导性的方式应用;
8)验证在各种媒体(如文档、宣传册或广告)中的宣传必须符合核心要求。
9)如果申请者不符合核心注册要求,申请者有权利知道申请注册哪几个方面不符合规定;
10)如果申请者能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了有效的改善对策,并声明已符合要求,核心会再次追踪和核查必须的部分,并收取有关的额外收费;

11)如果申请者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力措施而未能通过验证,而且需要再次申请超出半年,核心将再度核查全部质量认证体系,申请者务必再度缴纳费用;
12)验证注册仅限评估的工厂地址,仅主要用于证件所规定的产品范围或证件附件所规定的范畴;
13)经批准的权威认证有权利在CEC书面授权范围之内应用中国国家认证标示和CEC认证标志;14)申请者或经批准的权威认证有权利提起上诉/举报和争议;
15)申请者或验证组织将能及时得到有关评价和验证过程的信息,比如验证要求及公共文件信息变更通知。这些文件信息基本内容评价和批准验证程序和验证要求的详细描述,及其批准验证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当申请的认证体系涉及到特定验证计划时,申请者会获得所需要的解释性文档。当申请者要求时,该中心还可以提供更加详细的信息内容。
3.3当接到市场部的验收通知时,申请者还将接到体系认证价格,并且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签署验证合同书。
4申请者/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4.1应用阶段
自愿申请和独立选择权威认证。有权利得到权威认证用于认证公共文件或宣传手册。
4.2审核阶段
a)有权利对CEC提出的审核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及要求;b)有权向CEC指出审查组中不合适的人,并给出替换审查组人选的要求;
c)有责任配合与支持审核团队工作,以便审核团队就能完成文件或现场审计。
4.3通过体系认证后
a)有权利得到和使用认证证书和CEC认证标志,并且在贸易或宣传场合应用此类证书和标示;b)有责任按照CEC的规定管理体系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标示;c)有责任保持和提高管理水平,接受CEC的监管检查和其他形式的监管;
d)它有责任根据国家认证费用规定缴纳费用。
4.4.4验证全过程
a)有权力监督CEC员工是否按照中国认证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工作;b)有权利上诉和举报;c)有权利终止验证;d)有责任遵守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标准规范;
e)遵守CEC法规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