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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2025-07-27  浏览:0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如下

  1. 接收驳回通知并分析原因
    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后,需仔细核对驳回理由(如近似性、显著性不足、违反禁用条款等),明确被驳回的具体原因。若为部分驳回,需评估被驳回的商品/服务类别是否为核心业务,以决定是否复审。

  2. 准备复审材料
    需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以下材料:

    • 驳回复审申请书:填写《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明确复审请求及事实理由。
    • 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附商标局寄送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用以证明提交时限)。
    •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证据材料
      • 使用证据: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材料、媒体报道等,证明商标已实际使用并形成显著性。
      • 共存协议:与在先商标权利人签署的《商标共存协议》(需公证或双方盖章)。
      • 在先权利证明:如商标设计版权登记证书、在先商标被撤销/无效的官方文件。
    • 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需提交经申请人签章的《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3. 提交申请并形式审查

    • 提交方式:通过商标局官网“网上申请系统”或直接邮寄至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 形式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材料完整性进行核查,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合格的,复审申请将被驳回。
  4. 缴纳复审费用
    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下发《缴费通知书》,申请人需在15日内缴纳复审官费(目前标准为1500元/件),逾期未缴费的,复审申请视为放弃。

  5. 实质审查与裁定

    • 审查周期: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3个月
    • 审查内容: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商标是否符合注册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 裁定结果
      • 复审成功: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核准商标注册,案件移交商标局进入初审公告程序。
      • 复审失败:收到《驳回复审决定书》后,申请人可进一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起诉)。
  6. 后续流程

    • 复审成功:商标局将商标进入初审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商标注册证》。
    • 复审失败:若放弃诉讼,商标注册申请终止;若提起诉讼,需委托专业律师准备诉讼材料,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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