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十环认证复评流程
十环认证复评流程如下:
材料准备与提交:企业需在证书三年到期前,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并连同相关材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及批复、环境监测报告、公司资质证明、产品相关材料等)一并提交至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材料需确保完整、准确,符合CEC的最新要求。
文件初审:CEC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文件进行初审。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将发放《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改材料。
合同签订与费用缴纳: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与CEC签订认证合同,并缴纳全额认证费及年度监督管理费(如有)。
现场检查安排:CEC收到认证费后,将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企业需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包括生产现场、设备、记录等。
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组将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设备、工艺、排污设施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综合评价报告撰写与提交: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并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技术委员会审查与总经理批准:CEC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将汇总审查意见,并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若审查通过,将进入证书颁发环节;若审查不通过,将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
证书颁发与公告:经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后,CEC将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新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并组织公告和宣传。企业可在CEC官网或相关渠道查询证书信息。
后续监督与管理:获得十环认证后,企业需持续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CEC将定期对企业进行复审(通常为每年一次),若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可能会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