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标志的产品范围有哪些限制
十环标志的产品范围涵盖多个领域,具体限制如下:
家具类:涵盖各类室内家具与配件,如可移动、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产品,以及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和室内用的门。橱柜也在此范围内,但厨房用灶具和水池除外。
建筑材料类:包括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木地板、粘合剂、壁纸、陶瓷砖、卫生陶瓷(如洗面器、坐便器、净身器、洗涤槽、蹲便器、浴缸等)、门窗、水泥、混凝土、墙体板材(如石膏板、纤维增强水泥板、加气混凝土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混凝土空心条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及复合板等)等。
家用电器类:涵盖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空调、节能灯等,这些产品需达到国家能效标准,并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日用品类:包括一次性餐饮具(以生物降解、光生物降解和易于回收材料制成)、包装用纤维干燥剂(以改性植物纤维制成)、无烟盘式蚊香(以家用卫生杀虫剂、植物性粉末、碳质粉末、粘合剂和着色剂等原料混合制成)、家用洗涤剂(包括织物洗涤剂和护理剂、餐具和果蔬用洗涤剂、硬表面清洗剂和洗手液)等。
纺织品与鞋类:包括各类纺织品和各阶段产品如纤维、纱线、辅料等(不含地毯),以及运动鞋、职业用鞋、儿童鞋、男士及女士鞋、防冻鞋、休闲鞋、流行款式鞋和室内用鞋等类型的鞋。
汽车与摩托车类:包括轻型汽车(以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设计时速不小于50km/h的汽车)和低污染型摩托车(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设计车速大于等于50km/h的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办公设备类: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等,这些产品需考虑能耗问题,关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臭氧、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产品报废后的可回收利用程度。
其他产品:如油墨(包括溶剂基凹印油墨、溶剂基柔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水基柔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剂)、再生鼓粉盒(适用于单色和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生态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建筑用塑料管材(替代铸铁管和镀锌管的建筑用塑料管和塑料-金属复合管和管件)、塑料门窗(按照统一规范进行组装的、安装的各类塑料门窗)、木质门和钢质门(适用于木质门、钢质门和钢木复合门)、防水卷材(适用于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润土防水毯)、刚性防水材料(适用于无机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沙浆和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防水涂料(适用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和反应固化型防水涂料)、文具(适用于以办公、学习等为使用目的的文具或类似用品)、箱包(适用于由纺织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制成的箱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