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2025-08-30  浏览:1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前准备

对发明创造进行充分调研,确定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进行专利检索,以确认该发明是否已被他人申请或授权,避免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

准备技术交底书,详细记录发明的具体实现方式、解决的问题及带来的效果,方便专利代理师理解相关技术内容并进行撰写。

提交申请

准备好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如有)、说明书摘要等相关文件。

可通过电子申请或纸件申请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电子申请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纸件申请则需将申请文件邮寄或递交至专利局受理处或各地方代办处。

形式审查

专利局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初步审查,查看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审查合格的,则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

公布

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根据需求请求提前公布,提前公布可加快审查进程,使发明尽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公布后,申请人获得临时保护的权利,他人若实施该发明,需支付适当使用费。

实质审查

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请求也可在递交申请文件时一并提出,以加快审查速度。

专利局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通知书的答复是决定专利是否能获得授权的重要因素。

申请人需在官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复,答复时需注意修改不得超范围,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授权或驳回

经实质审查无驳回理由的,专利局作出授权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予以驳回。申请人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授权后事项

获得专利授权后,申请人需在办登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内缴纳专利年费,以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年费可逐年缴纳,也可一次性缴纳多年年费。

若未按规定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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