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多少到多少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明确记载的技术特征为核心,涵盖与这些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所有技术方案,具体说明如下:
保护范围的核心依据
- 权利要求书:明确记载发明所具有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限定了专利的保护边界。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 说明书及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帮助理解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确定保护范围时,说明书及附图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但相对权利要求而言,说明书及附图只具有从属的地位,不能单以其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的基本依据。
保护范围的具体内容
- 相同技术特征:指与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的特征。
- 等同技术特征:指与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特征相比,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保护范围的动态调整与侵权判断
- 动态调整:虽然保护范围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但随着相关技术领域的进步,对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理解和界定也可能发生变化。
- 侵权判断:在保护范围内,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若他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则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