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能力
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作为评分的依据被质疑
2025-12-25  浏览:0
近年来,随着企业对资质认证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在招投标中的分量逐渐加重。然而,这一认证作为评分依据的合理性与合规性边界却频频引发争议。从江西某招标公司的行政处罚到深圳某医院项目的质疑风波,关于认证证书是否构成歧视性或排他性条件的讨论从未停止。

01 认证作为评分依据的政策基础与法律风险

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能力证明文件。它基于GB/T33718-2017《企业合同信用指标指南》和GB/T31863-2015《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等国家标准,对企业的合同履行能力进行系统评估。
在法律层面,认证作为评分依据存在双重性:一方面,《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允许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设置相关商务条款;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明确禁止设定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
2022年江西某招标公司因在“袁州区机电产业基地综合管护项目”中,将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等多项与项目无关的认证作为评审因素而受到警告处罚。财政部门指出,这些认证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02 认证评分引发质疑的典型案例解析

江西招标公司处罚案:认证与项目完全无关

在这一典型案例中,招标文件将“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反贿赂体系认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列为评分项。然而,该项目仅为“综合管护”服务,认证内容与项目需求严重脱节
财政部门最终认定,这些认证证书与项目合同履行并无直接关系,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

深圳医院项目质疑案:认证与项目需求相关性的认定

2025年,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项目招标中,也将“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列为评分项,但这次结果不同。
投标人提出质疑,认为该认证是“一种较为宽泛的对企业履约情况的评估凭证”,无法精准衡量企业在家具监理专业服务方面的实际能力。但采购人认为,认证范围包含“家具采购咨询服务相关或家具监理服务相关”,与项目需求息息相关。
监管部门支持了采购人的观点,认为这是“结合项目实际、专业特点和项目需求而提出,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

三江侗族自治县项目:认证作为筛选优秀供应商的依据

在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土地承包延期试点技术服务项目中,招标文件在“信誉分”设置中包含了“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
针对投标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称,项目涉及数据分析、档案数字化等多种服务,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有较高要求,认证证书“有利于采购人筛选优秀供应商”。这一案例中,认证作为评分依据得到了支持,因为它与项目特点和需求密切相关。

03 认证作为评分依据的合规性判断标准

相关性原则:认证内容必须与项目特点直接相关

判断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是否合规,首要标准是认证内容与项目特点的相关性。
在深圳医院项目中,认证范围明确包含“家具监理服务相关”,这与家具监理项目的专业要求直接匹配,因而被认定为合规。相比之下,江西案例中的综合管护项目要求与履约能力认证关联性不足,导致处罚。

非歧视性原则:认证要求不得具有排他性

2023年桂南洪涝灾害区域应急响应队建设项目中,招标文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范围内)”。质疑人指出,具备该资质的供应商很少,存在明显的指向性。
采购代理机构最终采纳了质疑意见,同意修改评分办法。这一案例表明,认证要求不应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合理性原则:认证等级与分数设置应当匹配

认证作为评分依据时,等级划分与分数设置应当合理匹配。过高分数可能导致认证证书成为“控标工具”,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以下表格展示了认证评分设置的合规边界:
评分要素
合规做法
违规表现
案例参考
认证范围
与项目需求高度相关
与项目特点无关
江西处罚案
等级划分
三星级至五星级合理分级
不合理的高等级要求
深圳医院项目
分数权重
在总分中占比适当
权重过高形成控标
桂南项目修正案

04 投标人应对认证评分质疑的实用策略

仔细分析认证要求与项目相关性

投标人在遇到招标文件将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时,首先应分析认证要求与项目的相关性。
例如,在深圳医院项目中,质疑人可能忽视了认证范围包含“家具监理服务相关”这一关键信息,导致质疑失败。分析相关性时,应重点关注认证范围是否涵盖项目核心业务。

评估认证要求的排他性程度

如果认证要求具有明显排他性,如桂南项目中的“基础和增值电信业务”资质,投标人可以收集相关市场数据,证明该要求会限制竞争。
排他性评估不应仅从自身立场出发,而应从整个行业角度分析该认证要求的普遍适用性。

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质疑

质疑过程中,投标人应当:
  •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提交质疑函
  • 提供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 明确质疑点和具体请求
在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项目中,质疑人因引用的法律依据错误而导致质疑失败。这表明专业法律咨询在质疑过程中的重要性

05 招标方设置认证评分的合规路径

确保认证要求与项目需求精准匹配

招标方在设置认证评分时,应确保认证范围与项目内容高度相关。例如,家具监理项目应要求认证包含“家具监理服务相关”,而非宽泛的履约能力评价。
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采购人应组织专家论证认证要求的必要性,避免设置与项目无关或关联度低的认证条件。

采用合理分数权重避免歧视性

认证评分在总分中的权重应当合理,避免过高分数导致认证证书成为决定性因素。同时,认证等级与分数设置应当匹配,为不同水平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机会。

保留解释空间和替代方案

为确保公平竞争,招标方可以考虑设置合理的替代方案。例如,对于确实具备相应能力但尚未获得认证的企业,允许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作为替代。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认证要求的目的和考量因素,也有助于在质疑时提供合理解释。

06 认证评分争议处理机制与流程

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认证评分争议的处理已形成规范流程。投标人质疑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时,会重点审查认证要求是否与项目相关、是否具有歧视性以及分数设置是否合理。近年来,随着企业对资质认证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认证评分争议呈现专业化趋势
2025年三江侗族自治县项目的质疑答复中,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引用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体现了处理过程的专业性。
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作为评分依据被质疑的情况,反映出政府采购活动日益规范化的趋势。随着企业对资质认证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未来关于认证评分合规性的讨论将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对于招标方和投标方而言,唯有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精神,才能在合规框架内最大化自身权益。
在日益规范的招投标环境中,深入理解认证评分合规性原则,已成为各方参与市场竞争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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