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小微企业的三个标准: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3、对于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