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下来会给大家分享有关中小微企业信息化项目申报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的相关问题,也会针对该问题做全面的讲解。篇幅可能有点长,还望大家能认真阅读,我们更希望本篇文章的讲解会解开您对该问题的疑惑,如果喜欢本站还请多多关注。
2018年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对象?
至善科技为您解答:申报资助的对象:
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生产制造业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制造业企业,已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
所谓民营企业,是指注册资本由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或国内民间资本出资比例占相对控股的企业,以及由上述两类企业控股的企业。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各类企业。
所谓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企业组织实施的以企业流程(优化)重组为基础,在一定深度和广度上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控制和集成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信息,实现企业内外部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项目(包括ERP、PLM、PDM、MES、CRM、SCM、OA和HR等)。
互联网行业可以申报哪些政府扶持项目?
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
1、加强专项扶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设立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孵化、初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应用示范。同时,探索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信贷支持。政府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 ”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 ”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支持省内地方法人银行根据“互联网 ”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项贷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采取银团贷款、“财园信贷通”等方式,支持“互联网 ”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贷款,省级“互联网 ”专项引导资金给予风险补偿和贴息支持。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引入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鼓励各种社会资本以天使投资形式支持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 ”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鼓励“互联网 ”企业上市挂牌,省财政安排资金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省内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上市企业所在地政府也要给予适当补助。
扩展资料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中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力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行新模式。
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中国互联网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实施方案
项目申报的方法有哪些呢?
一、及时获取项目申报信息
1、定期登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几个层级的科技、发改、财政、工信等系统的政府网站,重点在公告通知栏,了解政府扶持项目申报的要求和程序;
2、与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机构联系、请专业人士提供申报信息;
3、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了解政府扶持项目申报具体要求,一般政府部门对本系统项目相关政策了解很清、把握很到位。他们会给企业一些建议:比如哪些项目有更强的企业在申报,本企业不要申报了;哪些项目还是空置的,企业可以去申报;哪些环节是政府扶持项目申报的关键环节等;
4、了解企业所在地的固定申报项目,积极准备申报下年度项目。一般国家、省、市及县有关部门项目是连续申报的,每年都有,如果企业早了解政府部门上年度支持项目,申报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做好申报前期工作
了解每年国家、省、市、县固定申报的项目和奖励金额后,选好领域,分析所在企业适合哪些申报哪些项目,从知识产权、科研立项等方面做准备工作。
三、把握申报政策
查询到最新的该项目申报的有关政策,申报条件、管理办法、申请流程、申请须知、申报材料等等方面仔细研读和琢磨,从而确定申报主体和中心内容。
四、申报材料编写技巧
1、项目的技术从何而来(自己开发的还是引进的)
2、做项目的资金从何而来(自筹还是贷款)
3、什么人来做这个项目(公司人员还是产学研)
4、如何把产品销售出去(盈利模式是否清晰)
在整个申报过程中,要明白一个逻辑,就是前期技术市场及队伍都有了,目前就缺部分资金,所以才申报国家的资助。
对一个申报的项目,除非你能证明目前是原创项目,否则你所从事的项目必然有同样或同类项目的竞争:
1、项目的技术是不是在成长期
2、和同行比较我的目标市场在哪里,是否是比较有把握的目标市场
3、项目的可持续性有没有考虑
4、是否了解目前的同行和潜在竞争对手
五、申报后的跟踪工作
申报项目是由县市逐级上报的,项目初稿完成后,在上级限定上报截止日期之前,有条件时提前把相关材料送到相关环节,包括直接面对企业的部分主管部门,要积极沟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还要注意及时跟进、关注政府扶持项目申报情况,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获得关于政府扶持项目申报的最新进展情况。很多项目上报之后,根据专家、主管部门的意见,还有一个微调的过程。企业及时了解情况,才能根据最新情况作一些补救工作。
认定中小微型企业,应有哪个部门认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认定。
中央、省是工信部(厅)主管,市县一级,就是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信委)
因项目的不同,还可能有其他的主管部门,如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财政部门就是主管之一,根据《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28号),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期限内,
通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中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相关资料,提出项目申请。同时,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经信委)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参考资料来来源:百度百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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