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补贴
小微企业补贴分录(小微企业补贴计入什么科目)
2023-06-18  浏览:0

很多朋友觉得那些内容对于小微企业补贴分录的问题描述的不够详细,因此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同时围绕大家最关心有关于小微企业补贴计入什么科目的问题做一个全面解答。我们更希望看到本篇文章对正处于迷茫阶段的您来说,会有莫大的帮助!接下来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想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做?具体分录怎么做?

一、账务处理

1、计提时

借:所得税                                 18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89.00

2、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89.00

贷:银行存款                     189.00

二、我们是小规模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九条 第(三)项: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属于征前减免,所以减征的所得税不计入营业外收入,也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三、那么小规模企业2万元以下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否也不计入营业外收入?

回答是: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四、为什么小规模企业2万元以下暂免征收的增值税是征前减免,还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中2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不含税价,这样税金就被迫独立出来,为此,

财会〔2013〕24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中财政部做了明确规定。

参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五、其他免征增值税业务账务怎么处理?比如销售免税农产品。

回答是:全额计入营业收入,增值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  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据此,我们可以肯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在排除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后,仍然没有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来明确此类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因此仍存在会计处理困境。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免征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该是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因此应该将其纳入收入的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同志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中对收入和费用的定性:“收入或费用突出日常活动,只有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才构成营业收入或成本,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属于利得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支出。”根据这一段对收入的明确定性分类,我们不难看出,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是与企业日常活动密不可分的。所以企业免征增值税形成的收入应该列入企业的“营业收入”,并且是“主营业务收入”。

六、以上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系统冲突吗?

完全不冲突,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应该如何做分录

冲掉上次多计提的所得税费用\x0d\x0a \x0d\x0a借:所得税费用 -283.5\x0d\x0a贷:应缴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3.5\x0d\x0a \x0d\x0a借:本年利润 -283.5\x0d\x0a贷:所得税费用 -283.5

小微企业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分录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录举例如下:

某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并采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本年利润为9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应纳所得税=900000×25%×20%=45000(元)

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45000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45000

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本年利润45000

贷:所得税费45000

缴税: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45000

贷:银行存款45000

扩展资料: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1、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3、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会计分录

1、小微企业发生业务,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优惠减免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小微企业发生业务,确认收入时,应当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科目进行优惠部分的增值税结转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2.4万元的政府补助怎么写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2.4万元的政府补助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期末结转如下:

借: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如果没有相关此次补贴税务相关政策,那么该项补贴并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请问:收到工商局发的五仟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奖励资金怎样做会计分录?

按最新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正确会计如下: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递延收益 5000

符合补助条件时:借:递延收益 5000

贷:其他收益 5000

以上就是有关小微企业补贴分录和小微企业补贴计入什么科目的内容讲解。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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