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一)自主创业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无深户要求);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无深户要求);
3.登记失业人员(需要是深户人员);
4.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要是深户人员);
5.随军家属(需要是深户人员);
6.残疾人(需要是深户人员)。
(二)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2.正常经营并在其初创企业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创办的企业无此项要求)。
二、政府扶持政策
1.首创补贴:符合要求的创业合伙人每人计发10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社保补贴:符合要求的创业合伙人,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当年度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高不超过3万元--(对招用人员无户籍要求,需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贷款免息补贴: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高30万元(下简称个人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高30万元、贷款总额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下简称“捆绑性”贷款)。申请人贷款到期且全额还本付息后,经办银行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贴息通过经办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三、申报流程
自主创业人员身份认证--提交相应补贴申请--受理并审核、审批--等待补贴下发/贷款下发。
需要办理的老板们欢迎咨询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