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深圳初创企业补贴领取条件
2023-06-20  浏览:1

深圳初创企业补贴领取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7、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法律依据:

《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

一、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二、补贴项目

(一)创业场租补贴

(二)初创企业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五)优秀创业项目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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