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珠海青年创业补贴政策
2023-06-23  浏览:3

珠海创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

珠海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包含了下列内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同时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了许多方面,即一次性创业资助: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以及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才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2020年度珠海高新区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1、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珠就业,给予就业补贴

对企业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2、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补贴20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3、珠海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助: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或毕业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统称“五类人员”)在本市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租金补贴:按租赁经营场地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每年最高补贴8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创业者(指“五类人员”)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创业者(含合伙人或股东)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招用人员不包括合伙人、股东),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与被吸纳就业人员(不包括合伙人、股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5、人才租房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每月补贴1000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月补贴600元;属于紧缺高技能人才的,每月补贴3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初创企业招用各类人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高校应届生速来!珠海这些就业、创业补贴可以领!

@高校毕业生们

想在珠海闯出一片天地的你

是否面对各类政策和补贴无从下手?

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补贴标准?

本期人社君就为大家带来最新的政策与补贴梳理!

就业、创业、见习、住房都有补贴可领!

一、档案接收

高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办理对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事项】:《接收函》(交予毕业院校办理档案转递)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stAuth.do?doMethod=ssoLogin&ywid=11440400698143109W3442111223004

档案接收(市外转入)

【办理对象】:不限

【办理条件】:流动人员

【办理事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经办机构保管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档案接收(博士后)

【办理对象】:博士和博士后

【办理条件】:流动人员

【办理事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经办机构保管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二、就业扶持政策

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珠海中小微企业招用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3000元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9e2d631cdd3abcd53c06a2945bc5c9d7&rand=0.4861542151222846

人才住房补贴(本科)

【补贴对象】: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青年人才(本科)

【补贴标准及期限】:2.6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人才住房补贴(硕士)

【补贴对象】: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青年人才(硕士)

【补贴标准及期限】:3.8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

新引进博士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我市创新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和博士后,年龄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的,人事关系须转入我市或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办理入职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须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

(三)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

【补贴标准及期限】:25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技工院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含预备技师班、职业本科)毕业生;新引进的毕业3年内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含高职)毕业生;其他企业新引进本市紧缺职业(工种)。

【申请须知】:

1、与引进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2、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补贴标准及期限】:

技工院校全日制技师班的,按0.52万元发放落地即享补贴,剩余部分分别按每年1.04万元分两年逐年发放,共领2.6万元。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的,按0.3万元发放落地即享补贴,剩余部分分别按每年0.6万元分两年逐年发放,共领1.5万元。

就业见习岗位申请

【办理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青年

【办理事项】:申请就业见习岗位

【办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e471a4ffa40c46859f3cd5bfe5fa711f&rand=0.4385163222705657

三、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对象】:一、重点扶持对象[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

二、其他自主创业人员

【申请须知】: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补贴标准及期限】:

借款人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确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就业(含5人,不含借款人本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

【申领地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do?doMethod=getMenuList&id=87dd389c1b0c60e860013e79250c17e7&rand=0.25729254191666473

申请入驻创业基地

【申请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创业者(以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创业者(以毕业5年内人员为主)。

3.政府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等创业者。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创业者(18周岁至45周岁)。

5.科研技术人员,企业管理技术骨干,退役军人创业者。

6.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创业者。

7.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珠海主导产业相关创业项目和团队。

【申请须知】:

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项目评审答辩会,经评审通过后,可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扶持政策及期限】:

经评审获准入孵创业实体,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享受最长2年全额免收场地租金的创业孵化场所和基本办公条件,提供不同创业成长阶段所需要的开业指导、投融资、公共技术、政策申报、人力资源、法务服务、知识产权、商务服务等资源对接服务。

【办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23号大学生创客空间二楼2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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