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领取创业补贴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2、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3、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一、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是申请时间三年内;
3、有实际经营的场地并且正常经营。;
4、申请人身份必须是深圳户籍人员、港澳户籍人员或者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这三者之一。
二、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金额
10000元,一次性到账。
三、申请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单位盖章);
3、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已办理统一社会化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
四、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个体工商户怎样申请创业补贴
一、个体工商户怎样申请创业补贴
不同地方的个体工商户创业有不同的补贴办法,但是都是有补贴的。具体的补贴标准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咨询。申请个体工商户补贴的资料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材料: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提供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社保部门盖章的代扣代缴明细表)。
《个体工商户条例》是为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
二、个体工商户缴税政策
(一)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二)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三)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四)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五)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参考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七)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体所得税。
(八)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职工下岗证,经核实经营执照、身份证后,可免收办(换)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九)凡个人开办的、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国家承认学员学历的各类全日制普通学校,个人举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所免征营业税;个人举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个人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其取得的租金收入,自2000年起至2002年底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
(十一)个人经营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营业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至2003年7月止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