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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2-27  浏览:36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制造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3— 2025年) 》(豫政 【2023】2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发区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七大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先进超硬材料、铜基新材料、先进合金材料、铝基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绿色建筑材料、装配式建筑、尼龙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集成电路与智能传感器、光电、先进计算、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先进工程机械、机器人和数控机床、先进农机装备、航空航天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及卫材、休闲食品、冷链食品、预制菜、酒饮品、纺织服装、现代家居等28个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项目。

支持项目主要分为补贴类项目奖励类项目两大类。

(一)补贴类项目

1. 技改示范类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

2. “机器换人”示范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3. 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及奖励。(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4. 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5.2022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6. 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7. 豫酒发展资金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食品工业办公室)

(二)奖励类项目

1. 优秀智能应用场景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

2. 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定额奖励项目。(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

3. 国家级奖项定额奖励类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化与未来产业处、大数据产业发展局)

——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

——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 (支持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责任处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物与医药工业处)

二、资金安排原则

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进行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全链式改造提升,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对过剩产能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附加值低或技术含量不高的初级产品加工项目给予支持。

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省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除头雁企业定额奖励项目外,同一企业原则上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请1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请在要求时间内将申报文件报送各工业园区办公室。

(二) 进入省级公示环节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平台(https://gxt.acjxkj.com/ login.html) 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工作 。对未按时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审核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使用资格,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各项目单位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单位退还资金并取消其三年内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开发区科技工信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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