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推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优化对区域内企业的支持政策,推动金山实体经济加快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特制定以下政策。
聚焦促转型,引导产业焕新升级
引导产业数字化、服务化、绿色化、品牌化转型
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按照相关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对于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建立“智能工厂-标杆工厂-灯塔工厂”的梯度培育体系,对获评的市级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工赋链主”、超级场景等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的国家智能制造标杆工厂或示范项目以及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各街镇(园区)】
聚焦强创新,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对推荐并立项的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100%配套,市、区两级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或新迁入本区、有效期满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市、区两级最高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两级最高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按照市级扶持资金100%配套,市、区两级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区级科技创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张江管委会立项的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100%给予配套。【责任单位:区科委、各街镇(园区)】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级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各街镇(园区)】
聚焦创特色,引导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并生产国家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的企业,经核定后按照中标金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二类及以上高端医疗器械,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
附则
1.本文件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文件涉及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按照金山区相关资金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2.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实施,则按新规执行。根据产业发展趋势,适时对本文件进行修订。
3.本文件自2023年12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施行前,符合本文件支持条件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