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对当年入选陕西省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对当年入选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榜单的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潜在瞪羚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按照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西安市
对认定备案的西安市瞪羚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对认定备案的西安市瞪羚企业和纳统的规上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00万元的“拨改投”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宝鸡市
首次被国家认定为瞪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
咸阳市
对新认定的市级瞪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资金补贴。
渭南市
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帮助企业争取以定向组织科技项目形式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的省级政策。
延安市
对当年入选陕西省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对当年入选陕西省港在瞪羚企业榜单的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
汉中市
对通过认定的瞪羚企业,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经省科技厅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入选科技部火炮中心发布的瞪羚企业发展报告名录的,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研发经费奖励。
榆林市
对本年度认定的瞪羚企业开展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信息化等咨询业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的补贴金额上限为10万元。
对市级瞪羚企业申请的科技计划研发项目,优先给予市级经费支持。
安康市
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企业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分级承担。
商洛市
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兼享中、省、市支持瞪羚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瞪羚企业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人才培育、融资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铜川市
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