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

9月13日,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平台基地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的通知》。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7:00。
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
支持专题及标准
一、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专题1: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300万元/项。
专题2: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市级财政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项的配套经费支持。
专题3: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
省级财政分别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基础研究类、技术攻关类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经费200万元、100万元,地市财政同步资助强度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标准。
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
专题4: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300万元/项。
专题5:专项科学考察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
专题6:农业种质资源库
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核心库一次性无偿资助经费500万元、基地库100万元。
专题7:科学数据中心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300万元/项。
专题8: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在粤分中心
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100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