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补贴
2024年吉林省长春市及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标准
2024-03-21  浏览:1

一、长春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通过吉林省认定机构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新券方式给予3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长春市南关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再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后补助奖励;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且成功认定的,给予不高于5万元后补助奖励;对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再认定的,按上述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后补助奖励。

政策依据:《长春市南关区关于扶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成功,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三)长春市经开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助力科技创新城建设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四)长春净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长春净月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五)长春市宽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宽城区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

(六)长春市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后补助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长春市绿园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的意见》

(七)长春市榆树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榆树市关于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优惠政策》

(八)长春市公主岭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每年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公主岭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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