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前提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创新型中小企业(2020年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直接参加本次申报),其他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基本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2022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2021年及202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标准
1.深圳市:10-20万
2.南山区: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龙岗区:最高不超过20万
4.坪山区:最高不超过20万(工业制造业企业)
5.宝安区:对经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龙华区:对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7.罗湖区:25-50万,信息企业50-100万
8.福田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先进制造业)
9.盐田区:市级资助的50%
10.大鹏新区:市级资助的50%(工业制造业)
11.光明区:最高不超过30万(先进制造业),最高不超过100万(针对合成生物企业)
三、深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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