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项目:天河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奖励
申报要求:规上企业;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同比增长2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或申报单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项目支持:
1、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同比增长200万元以上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3%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上年度经相关程序认定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机构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奖励,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奖励。
申报项目:天河区工业企业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
申报要求:上年度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
项目支持: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企业可同时享受国家级“小巨人”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
申报项目:天河区软件业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申报要求:新落户的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业企业,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
项目支持:
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申报项目:天河区新增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奖励
申报要求: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软件业统计,且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
项目支持: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奖励。
申报项目:天河区软件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申报要求:规模以上存量软件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000万元及以上。
项目支持: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不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项目:天河区软件产业贡献人才奖励
申报要求:规模以上软件业,上年度1-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达1亿元及以上。
项目支持:营业收入每增长1亿元给予1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产业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申报项目:天河区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
申报要求:上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且同比增长4%以上的;工业总产值2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的;工业总产值5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项目支持:工业总产值每增长2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资金,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项目:支持租赁和购置办公场地奖励
申报要求:
1、申报租金补贴的工业企业,上年度工业总产值达3亿元及以上,且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企业总部或研发中心场地须设在本区,并且上年度企业在本区实际租赁办公场地。
2、申报购房补贴的工业企业,上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且工业总产值保持正增长、不动产权证书的获得日期需在上年度。
项目支持:
1、租金补贴:按照企业上年度在本区实际租赁场地给予20%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购房补贴:按照企业上年度购房金额2%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企业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奖励档次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以上项目申报时间:每年6-7月(具体申报条件与时间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