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指南
01、补助标准
淘汰落后改造项目
按不超过本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首次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绿色制造项目
按不超过本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首次拨付扶持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服务型制造升级示范项目
按不超过本项目总投入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首次拨付扶持资金总额的50%,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02、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在江苏省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4.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次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5.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
淘汰落后改造项目
1.项目须为对现有生产线淘汰落后(或老旧)工艺装备或退出低端低效产能(生产线)后实施的更新改造,或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不含新建、扩建项目。
2.冶金、化工、机械行业,苏南地区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500万元,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1500万元;轻工、纺织、建材行业,苏南地区不低于2000万元,苏中、苏北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以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为准)不含税额,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软件、系统集成等其他投入。
3.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4.项目已开工建设(须由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出具开工证明)但尚未竣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
绿色制造项目
1.项目符合重点方向要求,技术成熟先进,具有明显的节能降碳和减污效果,优先支持有示范意义的项目。
2.项目总投入(以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为准)要求苏南地区不低于2000万元,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以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为准)不含税额,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其他投入。
3.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4.项目已开工建设(须由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出具开工证明)但尚未竣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
服务型制造升级示范项目
1.项目符合重点方向要求,实施主体须获得省级(含)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优先支持有示范意义的项目。
2.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3.项目已开工建设(须由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出具开工证明)但尚未竣工,项目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且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4.项目总投入要求苏南地区不低于2000万元,苏中、苏北地区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入(以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为准)不含税额,包括设备、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相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其他投入。
03、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建设方案等,根据各类项目具体内涵和要求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5.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须附二维码)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6.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含)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须附二维码)。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支持条件规定期间已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已投入资金具体明细金额。
7.申报项目投入或营业收入存在关联交易的,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不得虚报产品价格。
8.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9.资质证书、奖励证书、评估认定、用户评价等相关材料。
04、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进入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审核)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主体在线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提交多个文件。
3.申报单位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
4.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23.12.8/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纸质请示件5份,报省工信厅4份、省财政厅1份),并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省工信厅。上报文件同时扫描上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
5.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不得拒绝受理。省属事业单位须经其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直接申报。省工信厅机关承担的项目,报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进行申报。
6.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项目推荐单位初审并报送联合行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时不再受理。
05、工作重点
对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集成电路、工业软件、船舶海工、海洋经济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遴选各类项目时,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平台)项目。
06、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
025-69652813;
两化融合推进处:
025-69652934;
产业转型升级处:
025-69652696;
服务体系建设处:
025-69652793;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025-83633103;
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025-69652843;省工信厅机关纪委、025-6965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