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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政策汇总
2024-03-27  浏览:0

2024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政策汇总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奖励政策汇总

分5个级别、以阶梯性方式确定具体支助额度。单独申报单位自然年度资助资金低不少于10万余元,高不得超过300万余元。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养支助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法自2021年9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五年。)

光明区

1、普惠性政策:

对2020年度首次通过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规模以上给予高30万支助,经营规模以内的公司给予高20万支助;对2020年度复核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支助。

2、“3 1”现行政策:

关于新落户口且纳统在光明区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 50 万余元支助。(申请单位需符合《深圳市光明区适用3 1产业发展规划系列产品现行政策》中生物科学、新型材料、智能产业所规定的从业范畴。)

3、生物行业:

关于新评定或新迁进光明区合成生物行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再次评定合成生物行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

1、《深圳市光明区自主创新帮扶安全操作规程》(深光科技创新〔2020〕20号)

2、《深圳市光明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圳市光明区适用 3 1 产业发展规划系列产品政策的通知》(2020 年 10 月 26 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

3、《光明区生成生物创新链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扶持计划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3日)

深圳罗湖区

1、关于新引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一次性国高评定适用。关于新引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其它已经获得消费金融机构风投的科技项目,并对自购办公室场地租赁费给予高30%补贴,年补贴金额高50万余元,适用时间久不得超过三年;按每平米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高补助50万。

2、激励“四上”高新科技公司发展:

对有着合理专利权,纳入深圳罗湖区“四上”库的战略性新兴公司或国家高新企业,达到如下所示条件之一的给予支高300万余元。

①连续两次本年度营收增长超出10%的,给予公司营收增长奖赏。

②上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余元且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并没有小于5%,或是上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2亿且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并没有小于 4%,或是上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且科研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并没有小于3%的公司,并且连续2个本年度R&D资金投入增长超过相对应百分比的,给予企业生产适用。

③得到国家省份科技计划项目支撑的给予公司配套设施适用。

④得到各种风险投资机构超出5000多万元融资,给予公司一次性股权融资奖赏。

若企业与此同时满足上述多种支助条款可合拼申请,可是总计奖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的50%。

3、关于新评定或复核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给予公司30万元奖励;对首度列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库的,给予公司5万元奖励。

1、《深圳市深圳罗湖区产业结构升级项目资金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1月4日公布)

2、《深圳市深圳罗湖区产业结构升级项目资金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2021年1月4日公布)

深圳市龙岗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扶持的,经审批满足条件的,给予20万元奖励;之后再去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评定的,每一次给予10万元奖励。

《深圳市深圳市龙岗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水平发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深圳福田区

1、对上一年度新定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圳福田区注册公司,给予30万适用。

2、对上一年度再次定性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深圳福田区注册公司,给予15万余元适用。

3、对上一年度成功将注册地址变动至深圳福田区,且列入深圳福田区规模以上统计分析区域范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适用。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层可以办深圳福田人才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奖励”,高适用30万余元,根据《一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深圳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执行深圳福田人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深圳福田区适用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自发布之日起10日后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深圳南山区

高新技术企业增长支持计划。上一年度初次评定申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一家给予一次性20万余元财政局奖赏,上一年度再次评定申请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一家给予一次性10万财政局奖赏。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期限3年)

深圳宝安区

对通过国家科技部第一次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国家科技部再次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度列入规模以上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第二年起每年营业收入提高30%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奖赏多不超出3年。

《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期限3年)

盐田区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在盐田区没有获得过评定奖励给予30万元奖励,已经获得过评定奖励给予20万元奖励。

《深圳市盐田区自主创新重点资金实施细则(修定)》

坪山区

1、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含再次评定)的公司或新迁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余元。

2、进到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库的公司,一次性奖励5万余元。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失效日期:2023-07-12)

龙岗区

1、所在区公司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通过评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初次做到国家审计局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标准并按规定申报统计信息的,一次性奖励10万余元。

《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行政许可法自2019年9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深圳大鹏新区

1、关于新评定跟新迁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35万元奖励;对再次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10万元奖励。

2、对科技型企业(已经取得“全国各地科技型企业资料库”进库备案序号且编号没被撤消)、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等选购特定保险险种(指银监会和国家科技部核准的高新科技保险种类)科技保费给予适用。适用比例是实际支出的30%,每个单位每一年适用最高不超过30万余元。

《深圳市深圳大鹏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自 2022年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限五年)

前海域

1.对通过国家国家科技部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给予一次性30万适用;

2.对通过国家国家科技部再次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3.列为深圳市自主创新联合会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库的,给予一次性5万余元适用。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深汕合作区

(一)对初次评定或搬迁至协作区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捐助30万余元。

(二)对再次评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捐助10万。

(三)进到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库的公司,一次性支助5万余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加速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实施)》

(自2021年10月29日起实施(下发的时候起10日后),有效期至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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