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1.对“领跑者”企业上年度更新先进生产、研发、检测、试验设备,按实际投入金额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详解)
2.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详解)
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详解)
4.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0万元支持。(详解)
5.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再给予100万元支持。(详解)
6.对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详解)
7.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的企业,奖励50万元。(详解)
8.对获得河北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详解)
9.对通过DCMM评估2-5级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5万元、45万元、6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详解)
10.对制造企业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核定支出费用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详解)
11.省内企业作为重大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