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奖励
磐石高层次人才奖励翻番
2024-04-06  浏览:1

日前从磐石市获悉,《磐石市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实行政府奖励暂行规定》(下称“规定”)于4月3日出台。相较于过去执行的产业人才政策,新政提升了补贴标准,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增加了柔性福利。

具体而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的、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的每人每月奖励标准分别由100元、200元和500元提高至200元、500元和1000元。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可按家长意愿自主选择市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实行“同城待遇”,学校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规定中引人关注的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年工资性收入(即综合所得收入)在20万元以上,按其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后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企业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具有中高级职称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年工资性收入(即综合所得收入)在20万元以上,按其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后个人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

另外,已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也可获得奖励,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和300元。本项奖励与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学历奖励不可同时享受。

新政让政策惠及更广人群;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磐石市域内企业对管理人才的吸引力,帮助企业凝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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