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依据《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2021年修订)》《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实施细则》《通州区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管理办法》《通州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通州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补贴项目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01、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31日
02、申报范围
(一)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内发明专利,且专利第一权利人应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的自然人,可申报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优势企业(原示范单位)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国家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称号、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称号的;获得全国、北京市、通州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称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参加专利保险支持项目;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支持项目;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战略制定项目;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购买保证保险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助项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奖励项目。
(三)2024年度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四)台湖镇、马驹桥镇已划转到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03、受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登录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点击政策服务版块,申报相关材料。(注:自然人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奖励申请的无需网上申报,直接线下提交)
(二)线下提交
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到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小区20号(梨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101室,报送纸质材料。
联 系 人:王振海、金竹、宋立杰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7718558185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通州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2021年修订)》
(通政发〔202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