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报条件
1、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研究开发投入。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1 亿元。
3、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50 人(建筑业企业不少于 60 人)。
4、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及研发用软件购置费不低于 800 万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 1000 万元)。
02、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800万元
政策支持:主导或参与制订国际、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标准,支持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
03、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1日2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