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条件:
1.在河源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校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及科研院所。
2.原则上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且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合理。
3.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名(含外聘人员),拥有本科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30%。
4.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5.组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 措施得力。
6.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支持方式:
10万元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