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汇总
国家级奖励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2、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所称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购重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市级奖励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新纳入“小升规”培育清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政策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各区奖励
东城区
对首次认定或从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并发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年总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市东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西城区
西城园区内:
对新入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企业第二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
西城园区外:
对新迁入或首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驻区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首次获得奖励三年后再次取得国家高新技术证书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朝阳区
对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奖励。
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对有效期满并再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后享受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朝阳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措施》
丰台区
对新认定或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扶持。对成功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
政策依据:《丰台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石景山区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的给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对首次成为规模企业且税收实现增长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石景山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
大兴区
对上一年度首次获得或落地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新迁入、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30万元;对有效期满当年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20万元;对首次完成入库备案、有效期满后申请换发证书的规模以上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享受差额奖励。
政策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昌平区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首次入库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支持,3年内(含)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自动出库。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或在资格有效期内将登记注册、税务、统计关系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低5万元、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再次申请获得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昌平区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支持办法》2.0
顺义区
顺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级政策支持方式已调整为“即批即兑”“刚性兑付”模式,每批次申报企业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即可按照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申报政策支持,区科委将第一时间安排资金兑现。
2024年前两批次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最多可获得40万元资金支持(区级政策30万元,市级政策10万元),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多可获得45万元资金支持(区级2021、2024年政策20—40万元,市级政策5万元)
政策依据:《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顺义区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房山区
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房山区关于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实施意见(修订)》
怀柔区
培育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和区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怀柔科学城促进产业聚集专项政策(试行)
通州区
第三条 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培育库,对培育库中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小升规”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对首次纳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规升强”清单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密云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实体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总部型企业、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结合评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密云区支持企业发展办法(试行)》
门头沟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只享受一次认定奖励。
自2023年1月1日起新迁入门头沟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核定后另给予一次性5万元入区奖励。
政策依据:《门头沟区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平谷区
经审核,满足以下条件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1)在北京市平谷区内注册、依法经营纳税的企业;
(2)上一年度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获得证书;
(3)按时填写企业年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政策依据:《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交易资助办法》
延庆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对科技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增量部分的20%给予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资金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延庆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办法》
REVIEW
往期推荐
0
步履不停 向新而生丨德钧科技持续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
0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0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