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厦门市2024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经费的通知
2024-08-19  浏览:3

各相关单位:

为营造公平公正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作用,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3〕2号)的有关规定, 我局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最终生效的专利和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的胜诉当事人提交的经费资助申请项目进行了审核,以下7家单位申报的维权援助经费资助项目符合《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经审批给予:厦门水大卫浴洁具有限公司鸿鹭联创工具有限公司3.545万元、厦门水蜻蜓卫浴科技有限公司1.25万元、厦门欣维发实业有限公司1.945万元、厦门纳鸿科技有限公司1.235万元、厦门爱亦锐光学有限公司3.03万元、厦门乐为坊玩具有限公司0.855万元、微可为(厦门)真空科技有限公司1.4万元,共计13.26万元经费资助。

请获得维权援助经费资助的单位开具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付款方: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明“2024年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助经费”及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收据邮寄或面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吴云玲  507716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室),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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