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平塘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公告
2024-08-22  浏览:0

平塘县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公告

各广大创业者: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贵州省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就办理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和对象

1.创业实体为在本县范围内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者,2018年1月1日起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1周年以上,且目前还在经营的创业者。

2.创业人员年龄为16-59周岁,在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创业项目经营内容合法合规,并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致,经营场所固定,并且经营项目正常经营。

3.创业人员身份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5000元/人,合伙经营的按一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计算。

三、补贴办理、程序及时间

1.2024年申报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11月30日

2.申报办理程序:申请人向属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县就业局审核→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发放补贴。

四、所需材料

1.平塘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反面)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4.申请人(当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平塘籍由社保机构核查)

5.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激活的社保卡)

6.申请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7.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18年1月1日注册起满时间1年)

8.创业门店的远景两张图片、近景两张图片

9.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重点注意事项

1.对于夫妻双方、父子(女)双方、血亲弟兄姊妹双方和合伙经营者各自持有营业证件,并共同租赁同一个出租方的场所进行经营的或者合伙经营的,仅可由其中一人申请人办理相关补贴,不得同时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已领取社保待遇的、身份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经营地点长期不固定的,不得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使用虚假方式来套借他人经营场所申报补贴的,不得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其他方面

一次性创业奖励补贴政策的受理和结束时限、办理指标数以县就业局通知为准。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工作要点提示开展好相关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申报相关补贴,并做好有关事项解答。

咨询电话:0854-7230958

附件:平塘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平塘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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