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办法》(榕人社就﹝2016﹞37号)文件,在我市工商注册不超过3年的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给予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通过对福州水字节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数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镜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格,共计需发放4000元,具体明细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向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7月18日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联系电话:0591-87883793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20办公室
附件: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
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来源:福州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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