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人才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为集聚更多优秀拔尖青年人才,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东营人才工作打造黄河三角洲特色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218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营市博士后工作站资助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出站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新设站(基地)资助
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新获批(备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设站(基地)一年内已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完成开题报告。
02
新招收博士后人员资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每招收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时间为准)新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2.新招收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完成开题报告。
同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一次。
03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
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申报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站实际工作月数”是指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实际工作月数。
2.在站期间正常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04
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博士后人员资助
对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25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分三年按照5万元、10万元、10万元按年度拨付。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新聘用出站来(留)东营企业工作的博士后,且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
请符合条件的设站(基地)单位和企业
向东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并于8月23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546-8232287
通讯地址:东营区宁阳路89号1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