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24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在2021-2023年度内取得了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企业在2023年度设备投资(不含增值税,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500万元。
申报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且单台设备价格(不含增值税)不低于1万元。
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是指列入青岛市2024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库的企业。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达到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标准,因特定原因未列入青岛市2024年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库的企业,提供相关资格证书、2023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税务部门盖章),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29号,附件8)等文件要求,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青岛政策通”(http://zccx.qingdao.gov.cn)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有意按青工信字〔2022〕43号第五条第二款申报的企业,按要求准备全部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区工信局技术改造科(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29室)。
具体程序和要求见请见附件《青岛市2024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
三、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86988735.“青岛政策通”技术支持:85017188
附件: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相关资料下载:相关资料.zip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