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
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新变化(内附认定流程详解!)
2024-08-31  浏览:0

2022年,工信部建立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从科学技术部改为工信部,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被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

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9月30日截止申报!认定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认定流程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01、认定时间

本年度分3批次申报(7月,8月,9月各1批)。每批次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

02、认定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03、政策变化

图片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01、申报平台变化

申报入口从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改为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zxqySy/main)。

02、填报内容变化新增上传佐证材料:

1、《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利润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

如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及《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可在系统中下载《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并将其中数据项完善,扫描并盖章后上传;已有《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企业以企业自行整理的汇总表为准。

03、部分企业实地核查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04、培育优势

01 税收优惠

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研发费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02 资金扶持

对于研发投入≥300万元且占比≥2%的企业,按加计扣除额分档给予研发费补助。

03 能够延长亏损弥补年限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04 优先申报政府项目

属于申请某些政策项目的前置条件(如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等)。

05申报流程

1、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选择立即前往“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

企业可通过绑定手机号或重新注册进行登录。绑定手机号是用原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密码来绑定手机号。若之前科技部注册的账号不能申报的,需要重新注册账号。

2、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选择左上角“评价信息”,点击右上角“新增评价信息”。

3、核实“企业信息”和“填报说明”,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企业主要数据”界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研发项目”、“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人力资源情况表”、“上年度主要产品情况表”、“知识产权情况表”等信息。

(注意:人员结构数与职工总数相等)

(注意: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可自动从系统获取信息,如知识产权信息获取不全或无法获取,可点击左下角“新增知识产权”)

(需上传职工人数统计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或研发项目辅助账,并加盖企业公章)

5、填报完“企业主要数据”相关信息后,点击“自评”。

6、获取“自评结果”,核对无误后,下载封面文件,盖章扫描上传,提交评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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