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背景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两江管发〔2023〕27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4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第一批)受理工作。
二、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一)专利奖奖励
1.资助时间段
获奖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中国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重庆市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
1.资助时间段
申报项目验收合格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培育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每项资助20万元
(三)知识产权保护站点资助
1.资助时间段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开展的相关工作
2.资助标准
经评定合格的,每年给予25万元资助
(四)维权资助
1.资助时间段
调解仲裁受理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每件资助金额不超过同类法院受理案件费用标准的30%,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五)驰名商标保护资助
1.资助时间段
驰名商标的认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被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资助
(六)产业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1.资助时间段
该项目立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经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评审立项的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给予项目实施单位20万元资助
(七)商标品牌培育项目资助
1.资助时间段
该项目获得市级资助的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按照市级资金的30%给予配套资助,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八)商标品牌指导站资助
1.资助时间段
该站点于2023年1月1日(含当日)后启动运营
2.资助标准
经评定合格的,对每个站点运营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
(九)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指导站资助
1.资助时间段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开展的相关工作
2.资助标准
经评定合格的,对每个站点运营单位给予20万元资助
(十)知识产权人才奖励
1.资助时间段
申报人员取得职称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
2.资助标准
培养本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取得高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且该人员取得职称后在职二年以上的,按照高级知识产权师2万元/人、正高级知识产权师5万元/人标准,给予该机构奖励
(十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1.资助时间段
单位获评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
2.资助标准
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3日前
政策来源: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两江新区2024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