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宝安区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2024-09-07  浏览:0

宝安区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优秀服务机构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的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提交申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二)拥有专利代理师或律师6名以上;

(三)至少为2家宝安区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或宝安区六类百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服务;

(四)上年度代理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专利无效、专利复审、专利诉讼等业务案例5项以上,或上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达50件以上,且上年度发明专利代理授权率不低于50%;

(五)知识产权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服务出口能力。

三、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本项目在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的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7月18日24时自动关闭,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证明;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放的批准设立机构通知书及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

(四)专业工作人员清单、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

(五)上年度为宝安区企事业单位、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清单;

(六)知识产权业务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合同、诉讼判决文书、无效复审决定、知识产权服务合同、代理授权专利清单、发明专利代理授权率相关佐证资料等(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七)知识产权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证明材料;

(八)上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相关佐证材料;

(九)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五、受理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4年6月13日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