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办事或申请流程。申报主体按照申报通知的申报时间节点,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填报相关材料,并向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二、政策申报材料要求。《昆明市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申报表》并打印逐级盖章上报。
三、政策申报时间及时限。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0日。
四、申报条件。申报条件为在昆明行政辖区内实际经营的企业或单位,是2022年11月至2024年2月首次以“小升规”形式升为规模以上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或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新建投产入规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
五、负责处室:经济运行处
负责人员:汪锐
咨询电话:0871-63135198
政策解读
一、政策文件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16号)
二、政策背景。落实省、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省、市关于“四上”企业经营主体培育相关工作要求。
三、政策内容和要点。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力度,对2022年11月—2024年2月首次以“小升规”形式升为规模以上的在库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2023年1月—2024年2月新建投产入规的在库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
四、政策支持范围和对象。在昆明行政辖区内实际经营的企业或单位,是2022年11月至2024年2月首次以“小升规”形式升为规模以上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或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新建投产入规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
五、政策支持条件和要求。申报条件为在昆明行政辖区内实际经营的企业或单位,是2022年11月至2024年2月首次以“小升规”形式升为规模以上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或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新建投产入规且仍在参与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
六、负责处室:经济运行处
负责人员:汪锐
咨询电话:0871-6313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