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有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计划及贷款需求的企业(项目单位),可以申报项目获取低息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政策背景
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贷款全国总额度5000亿元、其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4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政策执行至额度用完为止,重点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五个领域。
财政部等四部委已公布再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在《行动方案》印发之日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经营主体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并划付供应商账户的,可享受贴息政策,结合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使用情况可视情延长政策实施期限。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有意向申请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的企业(项目单位),需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平台申报项目(申报网址:https://kpp.ndrc.gov.cn/),填报要求详询当地发改部门。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9月13日上午10点,请尽快申报!
政策及项目申报咨询
吴兴区发改局
0572-2289259、13615725282
南浔区发改局
0572-3029365、13867244894
德清县发改局
0572-8121147、13732388472
长兴县发改局
0572-6151203、15067224182
安吉县发改局
0572-5923548、13515723611
南太湖新区经发局
0572-2668629、18857227703
长合区经发局
0572-2393824、1351126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