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经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残疾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2)毕业证书、退伍证、户口本等身份类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正常经营证明材料。
3、经办流程:
(1)拟申报人员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单位账号登录,进入[单位中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保存后提交至市或县人社部门;
(2)经办人员对网上提交的申请进行预审,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