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中心
2024年安徽省16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补和申报条件、材料、时间
2024-10-10  浏览:3

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每年都会组织认定一次,下面就来瞅瞅2024年安徽省16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和申报条件、材料、时间,安徽省各地市(安徽省、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报认定工业设计中心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一、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省本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长效的工业设计投入机制,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已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或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设计研究和创新设计能力,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不重复累计)。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及其他著作权)15项以上。

(八)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本省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二)成立两年以上(省外知名设计公司在我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中心或设计公司,成立年限可以放宽至一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不重复累计)。

(四)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省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且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复核)表(网页填写简明扼要,详细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

2.企业声明(在申请(复核)表内,需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作为独立附件上传);

3.企业营业执照;

4.2021年、202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20年、2021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20-2021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6.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复核企业及工业设计企业无需提供);

7.近两年专利授权情况表、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清单、设计成果获奖清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8.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三、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时间(参考2023年,实际以通知为准)

(一)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是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省级工业设计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认定情况作为工业设计中心人才培养情况的重要参考内容。

(二)请通知有关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企业网上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市级(含广德市、宿松县)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安徽省各地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一)安徽省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瑶海区:对企业创成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2、合肥经开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3、合肥高新区:对首次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安徽省实验室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4、包河区: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巢湖经开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复评通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0.5万元奖励。

6、长丰县:对新确定为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7、庐江县: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项目)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均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8、肥西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在上级奖补基础上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9、肥东县: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已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参与复评并达到优秀评级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万元奖励。

(二)阜阳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阜阳市: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颍泉区:支持工业产品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3、颍上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淮南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淮南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田家庵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寿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宣城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宣城市:加大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奖补的基础上,对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400万元,对省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100万元。

2、宣州区:获得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称号的企业,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4、宁国市: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5、郎溪县:对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6、旌德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新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7、泾县: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三品”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马鞍山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马鞍山市: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未获省级奖补)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含山县:大力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除享受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外,县级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六)铜陵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铜陵市:凡经信系统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且获得经信系统工业设计优秀奖等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七)亳州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亳州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八)宿州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宿州市:对新认定的“三首”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九)安庆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迎江区: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每成功申报一项,一次性补助4万元;对获得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每申报成功一项,一次性补助2万元。

2、安庆高新区: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级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补助。

3、岳西县:对新评定为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4、宿松县: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三品示范等称号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三品示范等称号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5、望江县:对当年获批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称号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

6、太湖县:对当年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的服务机构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池州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贵池区:对新认定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2、东至县: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3万元。

(十一)淮北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相山区:对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2、濉溪县: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

3、杜集区:支持服务型制造。对新认定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滁州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滁州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获评(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评(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由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天长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滁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苏滁高新区: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组织评估考核的上述平台,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省企业技术中心、省工业设计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院士工作站等省级平台,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组织评估考核的上述平台,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4、全椒县: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万元;

5、南谯区:对新认定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创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6、明光市: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平台,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质检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以上科技平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7、琅琊区:对新获评(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由区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8、来安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照省、市奖励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9、滁州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部门)、工程实验室(发改委)、制造业创新中心属于国家级平台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级平台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的上述国家级平台,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组织的评价考核的上述省级平台,给予5万元奖励。

10、凤阳县:对新认定的重点工程实验室、质检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200万元、80万元。

(十三)芜湖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芜湖市: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弋江区: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中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鸠江区: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4、镜湖区: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5、芜湖经开区: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研发平台。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的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四)蚌埠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蚌埠市: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对其当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销售收入,按照销售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

2、固镇县: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十五)黄山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黄山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认定的,奖励10万元。

2、休宁县:支持自主创新。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

3、歙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次性各奖励15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一次性各奖励5万元;

4、徽州区:分别奖励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20万元、10万元,对上述研发机构在省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奖励。

5、黄山区:支持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

(十六)六安市各区县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奖励

1、六安市: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2、裕安区:首次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等各类市级示范荣誉的企业,每项荣誉按照10万元/家给予一次性奖励。

3、金安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金寨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80万元、120万元和6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

5、霍邱县:对当年获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字化车间、“三品”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节水标杆企业、绿色矿山、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等,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市级10万元奖励。

6、叶集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80万元、120万元和6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

7、舒城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质检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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