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工作站
福州市2024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11  浏览:4

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2024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

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地人社局审核。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审核申报材料, 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送我局人力资源开发处。根据《工作指南》同步开展网上申报。

(三)市人社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报送至省人社厅。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并在《申报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填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承担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或重点项目的单位,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巩固发展博士后制度优势的高度,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推动博士后事业科学发展。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有关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和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921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