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7日,工信部发文启动“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从文号(工信厅企业函(2024)244号)可以看出两点变化:
(1)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是该项目管理单位;
(2)工信部火炬中心成为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一、申报通知简读
(1)管理办法和标准未变:依然是国科发政(2017)115号、国科火字(2022)67号两份文件;
(2)申报平台变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
(3)增加了“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年度抽查要求: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
(5)增加了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的任务:“派工作小组实地监督指导”
(6)明确了进度和安排:
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
二、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科技人员和研发投入指标,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进行评价。
(2)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3)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4)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三、系统填报操作
第一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若无账号密码则选择注册。


第二步:点击评价信息。

第三步:点击下一步,完善企业信息,企业征收方式确保为“查账征收”。


第四步:是否设立辅助账选“是”,按照企业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选填。


第五步:结合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最终数据填写,若尚未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则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填写。其中研发费用总额为自动累计,需要在下方“企业研发项目”点击“增行”,填写2023年进行的研发项目信息。

第六步:填入企业2023年全年相关信息。


第七步:按要求填入主要产品及知识产权。企业可以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点击“点击选择文件”,上传资料。若无法获取,必须点击“新增知识产权”人工上传资料。


第八步:选填项,没有可不填。

第九步:上传所有盖章信息

第十步:所有信息上传完毕后点击自评,若自评分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点击上报。

四、账号登陆相关问题
问题一:
(1)新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时,系统提示企业社会代码已存在(已被占用)或您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已有漫游账号;(新注册账号出现实名认证问题)
(2)登录已有账号显示未实名,进行实名认证时,系统提示企业社会代码已存在(已被占用)或您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有漫游账号。(登录账号后出现实名认证问题)
解答:出现该提示表明企业已存在有实名认证过的法人账号。
方案1:您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直接扫码登录。
方案2:找回已实名的法人账号,找回方式:(如已登录账号,请先退出)点击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页面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以下简称登录页面)下方的“手机号修改”——进入后,第三项核验方式改为“人工核验”提交相应材料,等待人工审核。
问题二:
原手机号(邮箱)无法使用,导致无法登录
解答:点击登录页面:
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下方“手机号修改”——进入后,前两项不用更改,第三项“核验方式”下拉菜单选择“人工核验”提交相应材料,等待人工审核。
问题三:
原手机号(邮箱)可以使用,想修改登录手机号
解答:点击登录页面:
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下方“手机号修改”——“核验方式”选择手机核验或邮箱核验。
问题四:
人工核验成功后修改登录密码
解答: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密码可以通过登录页面下方“忘记密码”自行重置,在操作“忘记密码”时,“账号”的位置请输入短信中的登录名。
问题五:
修改法人账号信息
解答:如您需要修改法人账号的企业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证件号、绑定邮箱等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修改。打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登录——点击右上角法人姓名(用户名)——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头像上的账号设置,进行相应修改。
问题六:
人工审核时限
解答:人工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问题七:
人工审核催办及查询进度
解答:12381电话平台无审核及催办权限。如需催办,您可联系各省对应主管部门进行催办。联系方式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培训辅导”——“操作手册”页面下方——对应省级部门电话。
五、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超过了2亿元,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如果只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2、企业的税务征收形式是核定征收,是否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实行核定征收形式的企业不能申报。
3、哪些领域的企业不能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4、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不用填写评价表直接自动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答:根据《工作指引》规定,符合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虽然是高新技术企业,但企业仍然需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及自评,提交相关材料。
5、企业研发费用确实大于成本费用,为什么申报驳回了?
答:根据《工作指引》规定,成本费用支出总额包括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成本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口径。
成本费用支出总额=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研发费用包含在成本费用中,因此研发费用不可能大于成本费用。
6、公示名单里面有企业名字,但没有编号,什么时候才能得到编号?
答:按照《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省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企业需公示满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如下(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A. 30%(含)以上(20分)B. 25%(含)-30%(16分)C. 20%(含)-25%(12分)D. 15%(含)-20%(8分)E. 10%(含)-15%(4分)F. 10%以下(0分)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A. 6%(含)以上(50分)B. 5%(含)-6%(40分)C. 4%(含)-5%(30分)D. 3%(含)-4%(20分)E. 2%(含)-3%(10分)F. 2%以下(0分)(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A. 30%(含)以上(50分)B. 25%(含)-30%(40分)C. 20%(含)-25%(30分)D. 15%(含)-20%(20分)E. 10%(含)-15%(10分)F. 10%以下(0分)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F. 没有知识产权(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