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要,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黔工信科技〔2019〕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
5.企业内部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6.企业2年内(指省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报截止日向前推算2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1.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附件2)。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组织属地申报企业于8月13日至9月1日完成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线上线下申报工作。
(1)网上申报路径:贵州政务服务网(省级)--选择站点及部门(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确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在线申请,
(2)纸质申报材料(胶装1式2份)邮寄至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4号5楼503室,邮政编码:550003.收件联系人:李明盟。线下材料邮寄截止日期9月1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2.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和企业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中:线上审核在“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进行;纸质申报材料须在推荐意见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
1.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田亮,电话:0851-88668083)
附件1
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组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建设工程方案、关键技术研发);
2.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技术条件(硬件设施、技术团队、产学研合作平台)、生产条件(小试、中试);
3.创新能力建设达到的目标;
4.建设地点、投资(资金使用方案)、进度安排。
四、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 5~10 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五、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附件2
贵州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
企业名称 |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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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
下属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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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
统计行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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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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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中心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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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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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联系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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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网址 |
|
报告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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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别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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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
单位 |
数据值 |
|||
|
1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
|
2 |
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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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研究与实验发展人数 |
人 |
|
|||
|
4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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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
人 |
|
|||
|
6 |
技术中心硕士以上学位人数 |
人 |
|
|||
|
7 |
来企业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人月 |
|
|||
|
8 |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
项 |
|
|||
|
|
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
项 |
|
|||
|
9 |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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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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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通过省级以上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
个 |
|
|||
|
12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含软件) |
万元 |
|
|||
|
13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 |
件 |
|
|||
|
14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件 |
|
|||
|
|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数 |
件 |
|
|||
|
15 |
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地方、国家、国际和行业标准数 |
项 |
|
|||
|
16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
|||
|
17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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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企业利润总额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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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数目 |
项 |
|
|||
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参评企业需在此表上加盖公章,填写企业名称需与企业公章一致。
2.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如主营业务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3.报告年度:指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4.“科技奖”指企业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获得的由省政府、国务院设立并颁发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等奖状。
二、评价指标表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权重 (分) |
三级指标 |
权重 (分) |
单位 |
基本要求 |
企业自评数据 |
|
创新 投入 |
创新经费 |
20 |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
8 |
万元 |
≥3 |
|
|
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2 |
% |
分档 |
|
|||
|
创新人才 |
15 |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 |
7 |
% |
≥3 |
|
|
|
技术中心拥有高级专家和硕士以上学位人数 |
4 |
人 |
≥5 |
|
|||
|
来企业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4 |
人月 |
≥10 |
|
|||
|
创新条件 |
技术积累 |
13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量 |
5 |
项 |
≥3 |
|
|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
4 |
项 |
≥5 |
|
|||
|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数目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
% |
≥3 |
|
|||
|
创新平台 |
12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4 |
万元 |
分档 |
|
|
|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
3 |
个 |
≥1 |
|
|||
|
省级研发平台数 |
2 |
个 |
≥1 |
|
|||
|
通过省级以上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
3 |
个 |
≥1 |
|
|||
|
创新效益 |
技术产出 |
15 |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5 |
项 |
≥6 |
|
|
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6 |
项 |
≥2 |
|
|||
|
近三年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地方、国家、国际和行业标准数 |
4 |
项 |
≥1 |
|
|||
|
创新效益 |
25 |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
10 |
% |
≥20 |
|
|
|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 |
10 |
% |
≥15 |
|
|||
|
利润率 |
5 |
% |
≥5 |
|
|||
|
加分 |
加分 |
5 |
获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
5 |
项 |
|
|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支撑材料
1.企业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财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发经费支出明细、研发人员名单、技术中心高级专家、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和外部专家、专利明细、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研发项目立项文件、以及“三新”相关材料、新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明细、研发设备原值明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