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5%),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12.31日。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项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及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或特定行业12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或特定行业220%)在税前摊销。
4、设备、器具加速折旧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在2024.1.1日至2027.12.31日期间新gou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符合条件的扶贫、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该政策已延长至2025.12.31日。
6、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7、特定Q体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脱贫人口等特定Q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8、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
10、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