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我国商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并且也已经成为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在小微企业的数量也在加速扩张。
一、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包括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包括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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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5%)。
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减征地方“六税两费”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印花税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园区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申请入驻在税收扶持园区里成立个体户,通过个体户来进行业务承接,这样就可以享受到园区里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双免个体户
如果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内的,季度在30万内(开普票)就可以申请享受免个税和免增值税,这样算下来综合税负几乎为零。

2、大额个体户核定征收
如果年度业务金额在120万以上、450万以内,就可以向园区申请进行核定征收,这样就可以做到综合税率只有1.66%(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个税为0.6%)。
并且值得一提的是,个体户是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也不需要开设对公账户,税后利润可由法人自由支配。只需要做到业务真实可靠,达到“四流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