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在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举行的“亲清发改会客厅”专题活动暨《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政策解读视频会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张文光针对第二批政策清单中的多条政策进行了专业解读。
将钢铁、有色、石化、机械、轻纺等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纳入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对相应设备购置费用(单项设备购置费用10万元以上,且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按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单户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工业是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的主战场,贡献了山东全社会八成以上的设备投资。尤其是钢铁、有色、石化、机械、轻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空间广、场景多、潜力足。为此,我们以传统产业为突破口,鼓励开展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改造,依据企业设备购置额度,按照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最多500万元支持,充分调动企业更新改造的积极性。
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在配合省财政厅研究起草《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待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印发后,将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明确申报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根据各市(青岛除外)申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初步审核,审核是否已经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通过系统查询是否符合“绿色门槛”有关要求;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核,确定购置设备资金额度;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确定拟给予资金支持项目;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提请厅党组会进行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会同省财政厅拨付有关资金。
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支持重点行业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安排2.65亿元,重点投向承担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项目、数字经济重点项目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投资期内,对被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跨或特色专业型平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50%让利奖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近年来,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山东创新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工作,大力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该项工作自2020年起,至今已开展四年,共支持股权投资项目53个,支持资金达11.75亿元,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项政策适用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实施的企业技术改造股权投资、工业互联网股权投资、“专精特新”企业(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瞪羚、独角兽企业)股权投资等投向市场主体的股权投资,通过以注资引导投资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投资期限一般为3—5年。
申报企业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申报企业应注册于山东省内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并处于盈利状态,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开展的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的,须在当年或往年的《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中。
在建项目须符合有关产业政策,项目各类手续(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节能审查等)符合有关规定,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
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企业承担。同时,申报企业须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协议注资。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股权投资资金使用计划,与被注资机构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省财政厅按照确定的投资规模及协议约定向被注资机构办理注资。
项目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股权投资项目申请书,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报资料,逐级报省工信厅审核,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
项目初审。省工信厅根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重点和投资规模等,对申报推荐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社会效益、资金落实以及项目合规性等进行初步审查论证。
纳入项目库。省工信厅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建立工信股权投资项目库,并将项目库内投资项目按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推送给被注资机构。
尽职调查及投资谈判。被注资机构结合自身投资计划,按照“应调尽调、应投尽投”的原则,在约定时间内对相关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及投资谈判。
确定投资计划。被注资机构根据尽职调查及投资谈结果,提出股权投资项目名单和投资计划方案并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按照产业扶持和市场化遴选相融合的原则审核确定工信股权投资计划。
签订投资协议。被注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按照股权投资计划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报省工信厅备案。
完成投资。被注资机构按股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协议等,将股权投资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银行账户。被注资机构督促被投资企业须在投资完成之日起30日内完成章程修改、企业登记变更等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
本次股权投资按照投资交割日当月的一年期或五年期LPR确定股权投资收益率,投资期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项目按照一年期LPR基数确定收益率,投资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按照五年期LPR基数确定收益率。
工信股权投资应按照股权投资协议等约定,在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或完成约定的投资任务等投资条件时,依法通过股权转让、股东(企业)回购、产权交易以及清算解散等方式,实现股权退出。被注资机构应及时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
投资期内,对被投资企业成长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双跨或特色专业型平台、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省级“瞪羚”企业、省级“独角兽”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提前退出时间达1年以上(含)的,给予投资收益的30%—50%让利奖励。具体收益让渡比例由被注资机构与被投资企业按照产业扶持和市场化相结合原则,在股权投资协议中予以约定。
结合重点行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正处市场推广期的首台(套)技术装备,生产企业为其购买符合条件的保险,省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额的8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政策解读:
首台(套)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内率先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具有显著节能、节材和环保等特征,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或单机装备产品。关键核心零部件是指列入国家重大专项及重大工程等国家级项目的核心部件产品,及其他可替代进口的关键零部件产品。
对生产《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产品的企业,为其目录内的产品投保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质量险、责任险、综合险,并在投保时限内实现销售,累计保费满20万元,交付用户且保单正式生效,省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对生产企业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年度最高500万元。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山东首台(套)综合支持政策,持续开展首台(套)装备产品认定,积极推动首台套装备产品推广。
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疗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分行业制定优质产品和先进设备清单,建立完善评价机制,推荐更多企业和产品纳入国家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推广目录。对纳入国家有关目录清单的生产企业,其新上符合条件的扩大产能、技术升级等重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政策解读: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聚焦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医疗装备等重点细分领域,围绕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首台套企业,梳理一批优质设备和软件产品,重点推广应用。
二是为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提升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水平,赋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积极开展2024年山东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目录。